【鹤壁新闻网讯-鹤壁日报社记者 王凤侠 通讯员 刘鑫】为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,有效防止因病返贫、因病致贫,2024年以来,鹤山区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政策,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,筑牢民生底线。
鹤山区医保局加强与民政、乡村振兴等部门的信息共享,每月精准标识医疗救助对象,确保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、低保边缘家庭成员、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待遇。通过资助参保免申即享政策,辖区2546名困难群众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,直接享受参保缴费资助,共资助25.71万元。2024年以来,辖区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救助补偿3077人次,金额达218.79万元,实现了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、资助全享受、待遇全落实。
依托医保信息监测系统,每月主动梳理筛查高额医疗费用报销情况,推送给民政、乡村振兴等部门,确保及时研判认定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等救助对象,再由医保部门在医保系统中进行标识,保障医疗救助待遇应享尽享,形成闭环管理,有效化解返贫致贫风险。医疗救助实施“一站式”即时结算,系统自动识别医疗救助对象身份,医保结算时实现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三重保障“一窗口办理、一单制结算”,切实减轻跑腿垫资压力;工作人员定期比对结算信息与困难群众信息,主动排查市外就医或依申请救助对象未结算医疗救助记录,通知到户,结算手续随申请随报审,确保无积压无拖延,及时报销医疗费用,减轻医疗负担,有效提升了困难群众就医的满意度。
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、返贫致贫人口实行“一降低一提高一取消”的救助机制,即起付标准降低50%,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,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。这一倾斜支付政策极大增强了重病患者的医疗保障能力,达到了减负和补充保障的目标。
鹤山区医保局负责人表示,接下来将继续深化医疗救助政策宣传,优化报销流程,提高服务质量,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及时、有效的医疗保障。
